今天鏡週刊繼續追調查局的毒品內鬼案,報導內鬼長期調包毒品外賣的離譜劇情。
其實,這些可能性從制度面都可以推理出來,我在歷次質詢時都有提出,現在只是印證。今天提供0401愚人節的質詢逐字稿,調查局要當愚人,黑心內鬼絕對不是笨蛋。
這是名偵探運鵬摩斯的[超完美的推理]嗎?其實不算,應該說我的推理就是[合理],調查局相信同仁的自律才是[不合理]。
我的質詢也不是只有指出問題,我的自律是也要[提出方案]!我的方案[集中管理和外部稽核],調查局還不願意採納,那大家就等著看下次的出包吧!
今天我再提醒一點:
『目前這個黑官被起訴的,還不是6.5公斤的本案,都是槓上開花的案外案,不過,距離不遠了,檢察官和調查局要再加油一點!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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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20210401司法委員會質詢逐字稿]
鄭委員運鵬:他涉有重嫌,經手的案件我都合理懷疑有問題!現在是都沒有找到 6.5 公斤的毒品!
他手上有沒有毒品短缺的紀錄?你們有統計總量,那有沒有短缺的紀錄?
呂局長文忠:在這一件案發後有進行全面性清點,是沒有短缺紀錄。
鄭委員運鵬:都沒有?
呂局長文忠:對,沒有。
鄭委員運鵬:好,如果沒有的話,我再推論一個問題,如果你們從無短缺,我合理懷疑這些無主郵件毒品包在你們裡面尌被調包了,都拿去賺錢了,你可不可以跟我說沒有這個可能?
呂局長文忠:跟委員報告,因為毒品分好幾個項目,如果屬於一、二類是放在毒品庫內,有一定的程序……
如果不是一、二類,而是屬於其他,例如安非他命是會送到地檢署的贓物庫做最後處理。我們處站自己處理只有三、四……
鄭委員運鵬:去年11月18 日質詢時我就分幾種態樣,相信你們還有印象,我就不贅述。在 3 月 19 日你們給我的報告,我要求幾項你們統統不做。如果你們現在的制度有用,這 6.5 公斤的毒品不會不見,也不會在警察局的天花板找到毒品。你現在跟我說要做 RFID、要電子化、要拍照,倘若裡面已經調包,即使外形一樣又有什麼功效?我實在不太相信你們這一套流程,我沒有要求你們要辭職、負責,這不是你們的錯,我也不信局長會包庇。
但是我要求你們二件事:[集中管理及外部稽核]。我不知道你們 3 月 19 日送來的這份資料,但我猜測 2 個星期前,你們根本就知道昨天報紙報導的這個案子。但你們的態度還是「難以」、「不行」、「不要」,然後跟我說要拍照、要數位化,我才不信,在拍照之前早就被調包了。
部長,你回去再檢討一下,到現在還沒有查到 6.5 公斤毒品,查到的也跟本案無關,只是財產來源不明罪,沒有毒品就什麼都沒有,我不信調查局這麼乾淨!
截圖自 #鏡週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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